1、 1 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 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施工招标 (电子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DSQT20200500101 招标人:启东市人民法院 日 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编制人:朱晓红 日 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项目组长: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交易监管部门 备案章 3 第
2、一章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维修改造工程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人民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财政拨款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启东市 2.1.2 建设规模:审定价 530045.65 元 2.1.3 发包价:493423.82 元 2.1.4 工期要求: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5
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6 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2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图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久隆、和合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纸及工程量清单)。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合格证(B B 类)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4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
5、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
6、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 9 时 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 250 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9 时 0 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