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广州市海珠区“1021”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21 日 19 时 40 分许,第 124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第二期)布展期间,琶洲会展中心 B 区 11.3展馆 F45-46 展位一名男子(李外平,41 岁,湖南人)从梯子上摔落,经送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同意,成立海珠区人民政府“1021”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区安全监管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以及琶洲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坚
2、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对事故现场的核查、事故当事人的问询取证和有关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基本情况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 年 10 月 21 日,李外平、曹晓山、许向阳等四名工人受王永吉聘请,在琶洲会展中心 B 区 11.3 展馆 G01-02F45-46 展位进行布展作业。晚饭后,李外平和曹晓山两人在F45-46 展位工作,李外平负责安装展位上部的 T4 灯管,曹晓山负责为其扶梯;展位施工单位广州维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一琦在
3、F45-46 展位施工现场监督。19 时 40 分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许,李外平站在人字梯上作业时重心失稳,从人字梯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 1.4 米。(二)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李外平由王永吉送至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公安、安监和琶洲街道等部门接报后迅速到达事发现场,依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018 年 10 月 21 日,李外平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死亡时间为 19 时 40 分,直接死亡原因疑似高位颈椎损伤,引起直接死亡的情况为高处落下。(三)相关单位及个人情况1.广州维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灿聪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地址:
4、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82号B栋B梯1305房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2.李外平(死者)职 业:电工性 别:男年 龄:41 岁民 族:汉族二、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工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作业过程中,李外平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且未按照使用规则系好下颏带,重心失稳摔下人字梯时,未得到有效保护。(二)间接原因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失广州维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李外平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仅停留在口头提醒阶段,未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2.违规承接工
5、程,现场管理不足广州维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明知其未获得第 124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施工企业资质认证的情况下,违规承接琶洲会展中心 B 区 11.3 展馆 F45-46 展位的特装搭建工程;施工前未对李外平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进行核查、存档;在李外平作业过程中,未监督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三)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工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失,违规承接工程,现场管理不足等因素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责任的认定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实事求是、尊
6、重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广州维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维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会展中心 B 区 11.3 展馆 F45-46 展位制作搭建工程施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李外平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电工李外平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二)李外平李外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本人已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四、事故防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