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消防工作的方针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们消防工作的特色。(一)“防”与“消”的关系做好消防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消防工作方针,而执行好消防工作的方针,尤其对防火与灭火之间的准确理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思想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火灾多数是可以预防的。当然,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偶发的因素,要完全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所以人们要有两手准备
2、,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防止炎灾发生,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灭火准备。万一发生火灾,尽快地发现,尽快地消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有机地结合的整体。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有防火与灭火的分工。但是,它们又是相互结合的,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为消创造条件,消为防提供补充。防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避免火灾的危害,而消则可以减少已发生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和伤亡。(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消防工作方针,首先要强调对火灾的预防。在防火方面,自古以来就有防患于未然的传统。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火灾并不是不可预防的,只要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
3、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所以,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就应该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花力气。“预防为主”,一定要抓好宣传教育,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预防为主”,必须确立一整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预防为主”,一定要有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以消除火灾隐患。(三)防消结合,做好灭火准备消防工作方针,强调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地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达到同一个目的的两种手段。二、消防
4、工作的原则(一)消防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是消防法第二条所做的明确规定。就是说:各级消防监督机构是消防管理专门机关,对消防管理负有组织、监督、业务指导。消防管理是全社会的事,只有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才有基础,各项措施才能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做到防有基础,消有力量。(二)安全与生产相一致的原则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需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需服从安全的原则,要先解决安全问题后再生产,解:在自查、或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或发现火灾隐患,要在整改复查合格全方可投入生产。(三)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管理即:制订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消防规章制服度;科学管理即:运用科
5、学的理论,现代化的技术进行管理;依法管理即:严格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法令进行管理。(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是责任与权力相结合,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必需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授权分管领导、各科室、车间班组,以至到每个职工,做到层层落实,职责到人,从而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结合的消防工作管理网络,才能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消防基础知识火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自然力。使用火是人类进化的标志,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和手段,但是火和其他事物一样也具有两重性;火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但火又能成为一种具有很大破坏性的灾害,给
6、人类的生活、生产乃至生命安全构成了很大的成胁。人类用火的历史,也是一部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问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一)火灾的定义及分类火灾,是指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换句话说,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对象,都称为火灾。根据火灾燃烧的物质的特证,火灾分为四类:1、A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麻、纸张等;2、B 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沥青、石蜡等;3、C 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氢、甲烷等。4、D 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等(二)燃烧条件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燃烧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条件,燃烧就不会发生。人民在长期用火的实践中证明,要发生燃烧,必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个条件,可燃物。凡能在空气、氧气或其它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如木材氢气液化气气油煤炭纸张等等。可燃物如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两大类。按其所处的状态,又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