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用户燃气安全知识讲座,身边的燃气安全,您了解多少,2023年6月22日,什么是城镇燃气,了解城镇燃气的输配方式液化石油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输配流程,管道液化石油气的输配流程,了解城镇燃气的输配方式天然气,管输天然气的输配流程,压缩天然气的输配流程,液化天然气的输配流程,认识燃气和燃气设施,管道天然气的输配设施 主要成分是甲烷,通过西气东输长输管道送到嘉兴,在城市接收站经过计量加臭和调压后送入市政燃气管网,供应生产生活用气。主要有城市门站、中压市政燃气管网、阀门、调压设备、低压管网、燃气标志标识、计量表。,常见燃气设施设备,认识燃气和燃气设备,常见管道燃气设施设备,插入标识桩、阀门、调压箱、
2、调压柜、立管、进户总阀、燃气表、表后支管阀门、胶管图片,管道天然气的输配设施 主要成分是甲烷,通过西气东输长输管道送到嘉兴,在城市接收站经过计量加臭和调压后送入市政燃气管网,供应生产生活用气。主要有城市门站、中压市政燃气管网、阀门、调压设备、低压管网、燃气标志标识、计量表。,认识燃气和燃气设备,瓶装液化石油气 是丙烷、丁烷、丙烯、丁烯及其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通常以液体形式储存和运输,使用时钢瓶中的气相部分通过外接的减压阀减压至2800Pa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常见瓶装燃气设施设备,插入储罐、钢瓶、减压阀、胶管图片,认识燃气和燃气设备,常见的家用燃气设备:燃气灶、热水器、燃气锅炉,燃气的危险性泄
3、漏爆炸,不论是天然气还是液化石油气,都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少量泄漏后与空气充分混合,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到点火源,都会发生爆炸。两种燃气的爆炸下限都很低,也就是说少量泄漏到空气中,遇到点火源(烟头、电火花)就极易发生爆炸。注:天然气的爆炸极限约为5%15%液化石油气的爆炸极限约为2%10%,燃气的危险性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不论是天然气还是液化石油气,本身都是没有毒性的,但在通风不畅、空气量不足时(例如密闭空间)燃烧会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人体吸入后一氧化碳会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使血液丧失携带氧的能力,造成人体各器官缺氧,轻则造成呕吐、昏迷,重则造成永久性脑损伤,甚至死亡。,注:1立方
4、天然气充分燃烧需要的空气是10立方 1立方液化石油气充分燃气需要的空气量25-30立方,居民安全用气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1年3月施行)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六)盗用
5、燃气;(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第四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居民安全用气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1月施行,2014年5月修订)第二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定期检查,劝阻、制止燃气用 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
6、,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市、县燃气主管部门。第三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按照燃气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燃气。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二)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燃烧器具;(三)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四)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五)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六)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燃气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及时更新。提倡使用燃气用波纹软管等防损、抗老化输气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居民安全用气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嘉兴市燃气管理办法(2008年9月)节选,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行业服务规范,编印并提供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并加强指导;公布服务制度和程序,公开服务电话及事故抢修电话,并按照要求建立值班制度。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