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德庆县“4.15”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2022 年 4 月 15 日 03 时 07 分许,国道 321 线路段发生一起货车与牵引挂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造成两车损坏及司机陆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我县主要领导对事故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疏导交通、现场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迅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道路情况监控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县领导及镇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和复盘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2022 年 4 月 15 日,我县成立了由县道安办牵头,县纪
2、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4.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人、车、路、企、救”等要素,对涉事驾驶员、所属公司以及属地政府相关监管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2022 年 4 月 15 日 03 时 07 分,陆某驾驶
3、桂 A*3 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装载面条实载 5340kg,核载 1600kg)沿 321国道肇庆往梧州方向行驶至 170 公里 850 米路段,与同向正在慢车道上实施倒车由赖某驾驶的桂 R*9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 R*0 挂重型平板半挂车(装载大米实载 35360kg,核载 33800kg)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司机陆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车辆为桂 A*3 轻型仓栅式货车,检验有效期至 2022 年 08 月;保险有效期至 2022 年 08 月,机动车所有人为:陆某,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该车有超载行为,肇事的货车近三年无发交通事故;桂
4、 R*9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 R*0 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检验有效期至 2022 年07 月;保险有效期至 2022 年 06 月,机动车所有人为:广西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肇事货车近三年内无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磅称重核实,肇事货车桂 A*3 轻型仓栅式货车,事发时核载 1600kg、实载 5340kg;桂 R*9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 R*0 挂重型平板车,事发时核载 33800kg、实载35360kg。(二)驾驶员基本信息1、陆某,男,汉族,1986 年 10 月 15 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广西平南县人,准驾车型:B2E,,初次领证: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2011-0
5、3-14,有效期至 2027-03-14,累计积分:0 分,当前状态:注销。2、赖某,男,汉族,1973 年 09 月 25 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广西桂平人,准驾驶员车型:A1A2E,驾驶证初次领证:1997-10-30,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4-10-30,累计积分:8,当前状态:正常,驾驶员有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及道路运输证。经核查,陆某近三年共发生交通事故 0 宗,交通违法行为 2 宗,已处理 2 宗,未处理 0 宗;赖某近三年共发生交通事故 0 宗,交通违法行为 6 宗,已处理 6 宗,未处理 0 宗。经呼气式酒精检验人体酒精含量为“0”,无毒酒行为。(三)事故现场情况1.天气情况事
6、故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 15 日 03 时 07 分,该时间段事发路段当天是晴天,路面干燥。2.事故路段情况现场位于国道 G321 线 170 公里 850 米,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肇庆,西往梧州方向,北侧有加水站点,国道为双向四车道,事发地点为直道路段,施划有分道标线,路中间有水泥分隔带,夜间有路灯照明。3.车辆技术检验鉴定情况经聘请修理厂检验,肇事货车桂 A*3 轻型仓栅式货车的灯光电器盒、线束、灯具撞击损坏;制动总泵损坏、气压管路原件变形;方向传动杆弯曲、方向支架座变形,检验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结论:损坏严重,无法上线或路试检测。另一肇事货车桂R*9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R*0挂重型平板半挂车的挂车右后尾灯撞击丢失、支架脱落、其他灯具正常;前制动无拖痕、挂车制动单边;方向角度正常、不松旷,检验结论:灯光和制动不合格。4.电子监控技术设备记录情况(1)行驶轨迹证实:桂 R*9 重型半挂牵引车近三个月车辆行驶路线多在广州佛山、肇庆、德庆等区域行驶;桂A*3 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