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湛江市遂溪县“4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4 日 21 时 20 分,湛江市遂溪县辖区雷湖快线约 50KM+750M 处(雷湖快线建新镇路口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悬挂浙 A3T511 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空车)追尾一辆正在等待红绿灯粤 GJC489 号牌的小汽车,将小轿车推前再次与停在小轿车前方等候红绿灯的皖LB3236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挂车(号牌为赣 J1109)尾部相撞,造成小轿车内 5 人当场死亡、3 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 400 万元。事故发生后,湛江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市长姜
2、建军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兴以及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等领导同志先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维稳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并有针对性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根据市政府的要求,遂溪县政府于 4 月 5 日下午召开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会,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镇(街)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安委办的督办要
3、求,湛江市政府成立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湛江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市纪委监察委、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湛江市公路局、湛江市总工会、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和遂溪县政府有关人员参加的湛江市遂溪县“4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的
4、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浙 A3T511 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品牌型号:解放牌,初次登记日期:2018 年 3 月 22 日,使用性质:普通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0 年 3 月 31 日,车辆登记车主:杭州市冠祥运输实业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杭州市下城区长浜路 280号 1 号楼 1 单元 202 室,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车辆实际控制人:李朋,该车购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经查,浙 A3T511 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持有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城管理处核发道路运输证,初次发证日期:2018 年 3 月 27 日,有效期至 202
5、1 年 3 月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27 日。该车由李朋出资购买,并挂靠在杭州市冠祥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由李朋负责驾驶并实际营运。2.粤 GJC489 小轿车,品牌型号:丰田牌,初次登记日期:2015 年 1 月 28 日,使用性质:非运营,车辆核载人数:5 人,检验有效期止:2019 年 1 月,车辆登记车主:陈雪婵,登记住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工农东一路 1 号,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车辆实际控制人:陈雪婵。经查,事故发生时,粤 GJC489 小轿车乘坐 5 人,没有超载。3.皖 LB3236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解放牌,初次登记日期:2011 年 9 月 23 日
6、,使用性质:普通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19 年 9 月 30 日,车辆登记车主:宿州市第三汽车运输实业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安徽省宿州市东昌小区,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车辆实际控制人:尤传北,该车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经查,皖 LB3236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持有道路运输证。该车由尤传北出资购买,并挂靠在宿州市第三汽车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由尤传北负责驾驶并实际营运。4.赣 J1109 挂重型平板半挂车,品牌型号:江淮扬天牌,初次登记日期:2012 年 4 月 26 日,使用性质:普通货运,车辆核载 34 吨,检验有效期止:2020 年 4 月 30 日,车辆登记车主:江西省萍乡市宏途汽车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燎原南大道 1 号,车辆实际控制人:尤传北。经查,事故发生时,赣 J1109 挂重型平板半挂车运载约 25 吨配件,没有超载。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二)肇事车辆驾驶人情况1.浙 A3T511 号牌重型仓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