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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使用相机拍照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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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77914 上传时间:2023-07-2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9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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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井下使用相机拍照安全技术措施一、工作时间:2012 年 月 日 时-时二、工作内容:井下使用照相机拍照三:工作地点:四:工作人员:通风工区瓦检员 1 人();工程技术部 1人();地测部 1 人();安全监察部 1 人;()拍照人员 1 人()。五:劳动组织:项目负责人:陈 瑚施工负责人:杨 福安全负责人:张永军六、安全技术措施1、使用照相机井下拍照安全技术措施:(1)参加该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该措施并签字,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2)相机下井之前,必须仔细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带相机下井,并向调度中心汇报。(3)井下现场拍照不能单独进行,必须有专职瓦

2、检员,安监人员,地测人员,工程技术部人员陪同。(4)指定专人在井下负责拍照。(5)井下拍照不能随意开启闪光灯,如光线强度不够,不能正常拍照的,应使用矿灯照明。(6)拍照人员不能随意开启照相机拍照,只有到达指定的拍照地点,安全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安全负责人下达作业指令后方可拍照。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7)工作人员必须携带一台灭火器随同下井,携带灭火器工作人员必须熟练灭火器的使用。(8)拍照地点 20 米巷道内清理现场,不得留有易燃物。(9)通风工区指定一名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拍照地点 20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方可拍照。(10)拍照完毕后立即关闭照相机,并向调度中心汇报,迅速携带相机和灭火器升井。2、瓦斯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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