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分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2、未指定合格
2、的监护人不准作业。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准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3、在
3、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8、作业前30分
4、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期监测,至少每2小时检测一次。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1 范围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5、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3.1 主要负责人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c) 保证有
6、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d) 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e) 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f)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g) 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 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2) 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3) 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4)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3.2 作业负责人职责a) 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b) 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c) 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