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报告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报告供借鉴供借鉴*市*区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办法的要求,*区从加强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系等方面入手,狠抓基地环境、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品溯源管理等生产环节,贯通收购储运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环节,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等体系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市*区位于*区腹地、*中部、*市东南版块,总面积 2196 平方公里,辖 16 个镇和 1 个街道,有 32
2、6 个行政村(居)。全区农业资源丰富,已形成水产、南药、禽畜、粮食、蔬菜和水果生产为主的六大农业主导产业,是大湾区重要农产品保供基地,素有“鱼米之乡”美誉,是中国罗氏沼虾之乡、中国罗非鱼之乡、中国罗氏沼虾预制菜产业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首个获批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区;*先后获得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市、中国果菜无公害科技示范市、中国名特优经济林肉桂之乡、省级出口植物性调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称号。2022 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81 亿元,占全市四分之一。近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
3、、市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和“不安全不上市”三年行动。从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等体系建设,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连续多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 98%以上,全区范围内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食品安全示范区,
4、“双安双创”成果进一步互联共享,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二、创建工作措施及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保障机制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程监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责任制。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区、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企业、市场的主体责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2.健全考核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5、绩效考核。2021 年、2022 年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折算成百分制的分值和所占权重分别为 5.4 分、5.46 分,占 5.4%、5.46%,所占权重均高于 5%。3.健全规划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已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突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提升本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抓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控,保障居民“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市
6、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确保农户合法权益。建设全程质量安全可控、绿色清洁、可追溯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体系。4.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0 年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119.5 万元,2021 年投入经费 162.58 万元,2022 年投入经费 205.7 万元,三年的资金投入增长幅度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二)规范行业自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1.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将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屠宰企业等全部纳入监管名录,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 100%。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从业培训,实行标准化生产,落实基地生产记录档案、产地检验准出制度、企业质量认证管理、食品安全检验等制度,确保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建立了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2020 年至今已无害化处理猪只 3810 头,生猪产品 253.2 公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