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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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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86546 上传时间:2023-08-10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29.8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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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小编整理了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5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 篇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培训质量,特制定如下办法:一、凡从事井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上级培训中心的各种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和实践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未经培训吧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二、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严密组织形式,各单位必须配合好每期培训工作,每期开班前三天各单位要将培训学员花名及详细情况报回培训中心,不得冒名顶替,并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对不按计划输送学员的单位,进行罚款,没少输送一名学员,罚其所在单

2、位工资总额 300 元,由培训中心出具证明,安全教育领导组组长执行,罚款用于安全技术培训。三、严格考勤制度。每期培训学员要建立点名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实行四点名,无故旷课一节扣罚学员 10 元。累计旷课六节以上取消考试资格。有事请假,须培训科科长批准。四、严肃课堂纪律,努力提高课堂效率,使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每期培训要聘用专业知识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授课教师,并要求教师认真备课,精心讲解,培训学员课堂上必须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并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2 篇安全教育形式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

3、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5、岗位

4、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安全环境教育内容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

5、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3 篇1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 基本要求4.1 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

6、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4.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 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5.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5.2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5 学时;(三)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 学时;(四)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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