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部分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质量管理部分支经理作为质量管理部下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首席执行官和质量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质量管理部经理汇报;2.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监督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3.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4.任命、指定专人负责分管部门的工序、车间或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5.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6.组织制定、审批、更新、废止、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并确保培训的实施;7.组织妥善保管分
2、管部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8.参加公司安全会议,主持或参加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9.根据公司或质量管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目标和计划,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和计划的完成,并定期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10.组织、协调、安排、参与、协商、跟进公司与安全生产体系相关的外部审核工作;11.组织本部门、车间开展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12.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13.组织完成本部门日常的、专项的安全
3、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4.组织本部门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保存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中发现的改进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15.如实、准确、及时向质量管理部经理及 EHS 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16.根据公司、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为本部门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17.组织、配合并协助 EHS 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工作;18.组织、配合并协助 EHS 或其他部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19.对质量部门的重点工艺、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特别是酸蚀检验工序、特种设备与化学品的管理;20.监督第三方在本部门进行的检修、施工、维修、改造、拆装等施工以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行为;21.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