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反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消除引起事故的因素,控制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安措是指降低人身和设备安全风险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反措是指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而制定的技术措施。第三条安措、反措计划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第四条公司应优先安排制定安、反措计划的技术方案,并落实所需的资金。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安、反措管理的总体工作。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反措计划的编制、资金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总结工作。第七条 安全生产
2、部各专业专工、安全员、各风场负责人负责相关安、反措计划的落实执行。第三章安、反措计划的编制第八条 各风场每年十一月 15 日前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讨论制定出公司下一年度安、反措计划的全部项目及实施的技术方案初稿,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第九条 针对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反措文件以及新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及时列入本年度安、反措计划中。第四章安、反措计划的实施第九条 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下发,下发的安、反措计划应纳入全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正式实施。第十条 安、反措计划正式批准后,安生部应督察安、反措计划按时完成,认真检查已完成项目的效果。若不能完成,要写明未完成的原因,并重新列入整改计划。第十一条 执行安、反措计划项目的相关部门,每年 7 月份及次年 1 月份应做出执行安、反措计划的总结报安生部,安生部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报告。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部门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