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问责风险规避零,临沂金誉石化“65”罐车爆炸事故2019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装卸区的一辆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临沂金誉石化“65罐车爆炸事故事故追责事故企业法人、总经理等8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责任单位5人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家机关正依法侦查。29人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千部11人。有关部门对涉事的6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临沂金誉石化“65罐车爆炸事故8名企业人员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
2、处1、马开卫,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河南省清丰具安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七年2丁立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储运部,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3邹再强,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4王玉鹏,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期徒刑六年要十个月5陈会海,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押运员,有期徒刑四年6马晓波,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经理,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7顾光华,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分管人员,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8杨孔才,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分管人员,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临沂金誉石化“65”罐车爆炸事故5名政府机关人员拟受刑事处分,分别是:1张传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运管科科长。2葛壮吉,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运管科副科长3孟辉,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4王卫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质景监管科科长5徐洪光,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稽查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