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保密管理规定告知书1.进入公司区域人员只允许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其他场所随意走动。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前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3.进入生产区域不得随意开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乱动电器开关;进入有行车吊装作业场所,不得在吊物下走动或停留;4.严禁焚烧废纸垃圾。5.严格遵守甲方门卫制度。6.遵守进入场所的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要求。7.公司区域内严禁随意动火,确需动火作业,须事先告知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相关动火审批手续。8.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如需使用临时线必须由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9.严禁在公司区域道路上随意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或其他物品,严禁占用公司区域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或辅助作业。确需占用道路摆放物品或进行作业,必须征得消防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造成甲方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损失在工程款中扣除。10.需要动土施工必须由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11.施工结束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中午或晚上施工结束必须收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气瓶等),否则施工现场的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将由物资供应部以无主物品回收,若从物资供应部取回,每件须交 100 元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