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供暖二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综治等安全管理,明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安全保卫控制指标,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供暖二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供暖二处所属各部门及员工均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二、供暖二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三、供暖二处对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
2、权制”,落实逐级安全保卫责任制。四、加强供暖二处安全保卫管理,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全稳定是供暖二处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一切违章、违纪等危害安全稳定的行为或隐患均有权制止或举报。五、组织机构与职责(一)运行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同时可委托一名副职主管安全保卫工作,是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各运行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精干、够用”的原则,依法单独配备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三)运行部应依法分别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3、含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含治安管理、内部稳定、国家安全),并按员工总数(含外施队、外来务工人员)15%20%的比例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活动。(四)运行部应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救援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到人员、责任、设备、措施四落实,并定期组织演练。(五)运行部的安全保卫职责应按照公司安全保卫责任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及人员的安全保卫岗位职责,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六)供暖二处员工(含外施队、外来务工人员)应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单位不准安排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严禁无证
4、上岗。六、目标管理供暖二处依据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保卫控制指标,结合实际对所属部门量化分解下达公司的各项安全保卫控制指标,各运行部应依据供暖二处下达的各项安全保卫控制指标,结合实际继续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班组、个人,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一)、安全生产指标:1不发生因工死亡、重伤和一起 3 人以上的轻伤事故。2不发生锅炉和压力容器爆炸事故。3不发生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 20000 元以上的操作运行事故。4工伤频率控制在 24以内,工伤工日损失率控制在 2以内。(二)、治安管理指标:1治安、刑事案件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0.5以内。2受治安处罚的违法人员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1.3以内。3受劳动教
5、育及刑罚处理的犯罪人员控制在员工总数的0.5以内。4不发生员工到上级单位和社会聚众闹事事件。(三)、消防管理指标:1不发生严重烧伤 1 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0 元以上的火灾事故。2重要工程、要害部位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不发生火险事故。(四)、交通管理指标:不发生甲方或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含非机动车和行人)(五)、其他管理指标:1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犯罪案件。2不发生煤气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3不发生单位内部的溺水死亡事故(单位组织活动)。4、本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我单位与各部室、运行部、员工签订了安全保卫责任书。根据公司的要求,供暖二处对各运行部定期组织达标考核评
6、价。七、管理办法(一)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提高认识,确保安全”的方针。(二)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推委扯皮,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事故、事件给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运行部或个人,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三)各运行部、各部室及个人,凡违反供暖二处安全保卫目标管理办法,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在冬季供暖,夏季施工生产期间,凡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和安全防范要求的,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据公司处罚规定进行处罚。(五)对上级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据公司安全保卫目标管理条例及本规定相关条款加倍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六)对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彻底,仍构成安全隐患的,对该运行部、运行部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加倍处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据公司安全保卫目标管理条例及本规定相关条款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七)供暖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