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2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 篇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减少轻重伤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事故隐患分类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三、隐患排查方式1、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分
2、析和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公司坚持每月 1 次对全公司各单位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3、组织安全巡查组坚持每天对全公司各单位重点煤气岗位现场巡回检查。4、安环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现场隐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并汇报情况。5、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员对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单位安全员对现场安全工作随时自查,并现场落实整改。6、各级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四、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和防
3、护用具的使用;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6、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7、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五、资金来源企业的安全投入资金,部分由大修理费用中开支,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事故隐患治理的基金,专款专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2 篇第一章 使用原则及责任划分第一条 使用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坚持按需投入原则。第二条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总责。第三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分管责任
4、,包括费用使用计划、控制、审核及综合协调等。第四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建帐、物资供应、结算管理负责。第五条 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巷道维修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六条 机电矿长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七条 其他分管矿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八条 安检科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第九条 财务科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负财务管理责任
5、。第十条劳资科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汇总、上报,月度结算、统计报表等工作。第十一条 生产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防治水、巷道维修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通风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通风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机电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核算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调度室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供应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培
6、训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安全培训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人劳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人工费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其它相关单位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十九条 各级隐患排查中所查隐患的整改投入。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统一列支进入安全费用第十项其它费用中。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由业务科室按照整改项目进行计划,计划分月度、季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科,安检科监督。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凡计划内项目,由矿安检科负责逐月监督落实实施;计划外需要投入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生产、通风、机电相关部门审核,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报送企管科。第二十三条 隐患治理结束后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单项费用结算,将结算数额纳入安全费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3 篇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1)对查出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