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二、原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限期落实整改。三、安全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性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四、安全隐患的排查(一)范围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等。(二)安全隐患排查种类1、内部排查(1)综合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检查内容。I 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安全与生产、效益关系的处理,是否坚持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是否有长期安全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
3、措施经费有无保证,是否坚持按“三同时”、“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II 检查各部门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能否严格落实。III 检查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状况。IV 检查生产现场中存在的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港口安全设施的使用与保养情况。V 根据季节特点和对安全工作的影响,进行检查。(2)节(假)日前检查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前进行;由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情况;对节假日消防安全、安保工作的安排部署;生产安全准备等工作进行检查落实。(3)特种设备检查
4、每月一次;由生产作业部分管安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分管设备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机电维修班长、生产作业部吊机、叉车、指挥、拖车班长、安全质量部安全员参加;检查内容: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特种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不安全因素或设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4)班组检查每十天一次;由生产作业部吊机班长、工程技术部机修班长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内容:吊机钢丝绳使用磨损情况;吊具锁头旋转、磨损情况;吊机各部位制动装置运行情况;本班组作业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运行记录及维保情况。(5)岗位检查每班前及作业间歇时检查;由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内容:本人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自查,设施
5、、设备关键部位检查。(6)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办根据情况安排;检查内容:针对专项工作内容,对一些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安全检查。2、外部检查按照上级主管机关和单位在对公司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按时保质保量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形成安全管理闭环。(三)各类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遵循“个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整改完毕按照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及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进行规范填写报送,整改情况要形成闭环,妥善保存。五、隐患分类及整改期限(一)隐患分类一
6、类:为部门内开展自查自纠,能在部门内独立完成自改的隐患。二类:由公司安办主导的各类检查或各部门在隐患自查中发现,需其他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三类:设备老问题或反复出现、整改费用较高、耗时较长或需要政府及技术单位支持协助的问题,必须由公司领导层研讨解决的问题。(二)整改期限一类:原则上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回复。二类:原则上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回复。三类:原则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回复。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因各类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和回复,须在期限内写出书面说明,明确完成期限并报公司安办。涉及三类隐患,隐患整改责任部门须在月安全会议中汇报整改进度情况,直至该整改项目结束。六、隐患治理(一)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实行“五定”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二)对一类、二类隐患,由关联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三)对于重大隐患,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四)重大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