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规章制度一、宣传上海市民“七不规范”,共同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的文明教育。二、宣传“安全文明施工”知识,让广大民工共知安全,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三、精心施工,强化管理,争创优质,树立企业形象教育。四、宣传“普法”,树立职业道德和人生观教育。五、结合时事政治教育,了解国家大事,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六、宣传工地“好人好事”的教育,树立榜样,向他人学习教育。七、每月黑板报至少一次上墙,黑板报上墙内容宣教负责人查阅、审批才能上墙。以上宣传内容上墙,由综治办文明小组统一安排,并设置照片,备案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