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在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指导、监督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根据以上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一级安全教育;组织对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4.负责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5.研究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状况、及时发现技术、管理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隐患。6.负责办理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的各项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措施要求。7.按照各项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物资并组织演练。8.组织公司的各项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并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9.对安全工作中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