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1 定义1.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1.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2 管理职责2.1 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2.2 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2.3 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2.4 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3 选用与保管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
2、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3.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3.2.1 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3.2.2 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2.3 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3.3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3.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间部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3.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3.6 定期校验和维护3.6.1 由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3.6.2 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3.6.3 安全带要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经常要进行强度试验。3.6.4 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3.6.5 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3.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