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项目部、各分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3、坚持互相协调、合理安排、隐患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的原则。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1、在施工生产中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3、听取各分部及各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4、对上级单位所通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生产险情进行分析,讨论事
2、故责任,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6、针对各项目安全生产动态汇报合理制定日常检查工作表,并下发各项目。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召集和主持,项目分部主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项目分部副经理与安全管理人员参加。2、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安全主管部门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分部副经理及安全负责人。3、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安全主管部门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四、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
3、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次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3、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五、参会人员须要求:1、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2、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总经理请假。4、参会人员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5、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六、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1、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项目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2、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项目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3、出席和列席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4、各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安委会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项目部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