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1、编制原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2、编制依据。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3、编制方法。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 45 号),工发总字(1997)69 号文件。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4、执行程序。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