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保障制度1、各级在编制和安排年、季、月生产工作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需设备、物资、器材、经费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2、财务部应按国家规定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拿出 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用。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以防火防炸、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重点岗位、部位和设备设施等危险部位的防护装置和保险信号装置等。(2)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技术措施。如:尘毒吸收、通风降温、减振防燥等装置。(1)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必须的房屋及设施。(2)编写安全教育材料、出版安全刊物、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购买有关书籍资料等。(5)其它。4、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名称;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和负责人;进度和期限;措施执行和应达到的效果等。5、安全环保部综合各部门、车间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后,编制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草案,送公司级安全例会审议。6、各部门、车间编制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应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经审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