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员岗位责任制1、持有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爆破保管员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爆破器材保管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遵守各级政府的法律和规定;3、熟悉爆破现场,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清场、点抛、解除三种信号、做好安全工作;4、组织好爆破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5、检查、督促爆破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行为;6、检查、督促领取和清退爆破器材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多领、少退、私藏;7、发生爆炸伤亡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认真追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