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制度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发现了消除造成事故的隐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总则坚持“严格检查、分级负责、严格管理”的方针和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检查关。二、检查分类1.自查:主要是驾驶员对自驾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每日坚持三检制度,采取看、听、查的方法进行。2.日常检查:主要是各职能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项目进行日常检查工作。3.例检:主要是定期对公司所属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组织二级强制维护,配合运管交
2、通部门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上线检测,例行换季保养和各类检、审验工作,每趟次对危险品车辆进行安全例检。4.重点检查:对经过大修、事故后的车辆实行上路前的检查;对超期服役车辆进行检查,对经常出现的超范围、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以及出过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5.专题和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节假日生产工作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尤其是加强“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春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月、安全日、重要活动前的安全检查,以及年度检审验。6.特殊检查: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检查。三、分工负责1.公司安全委会负责组织特殊检查,专题检查的实施。2.各经营单位负责组织
3、日常检查。3.驾驶人负责自查、保养的具体操作。4.修理厂专门负责例检和二级强保的重点检查。5.安全技术部负责检查活动的落实和监督四、检查内容1.查思想: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驾驶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查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2.查制度:检查各级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及时修改和完善制度。3.查管理:检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态度及投入工作的精神状况。4.查隐患:查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重点解决一般性安全隐患,跟踪性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5.查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落实。6.查整改: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是否重视,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4、7.查落实:检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8.查设备:要求设备(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时刻达到技术标准。9.动态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和跟车上路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五、检查时限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生产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生产岗位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六、检查要求1.所有检查按时、按期、按要求完成。2.重点检查,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合格后,由检查人签字,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后通过。特殊问题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安全检查要做到“五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记录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并将
5、检查结果向安委会汇报。3.逐级检查,分级负责。一般问题,按归属部门逐级检查汇报,较大问题可越级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检查出的行车安全隐患,检查人必须首先采取令其停运(停止工作)的办法处理。处理不了的即时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5.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事项,较大问题处理决定,都必须报经公司安委会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7.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和驾驶员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