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5.6-1 一级动火许可证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动 火 须 知动火部位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动火时间 月 日 时 分 至 月 日 时 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动火人姓名监护人姓名申请动火人签名:日期:批准人姓名:日期: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