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安全生产办公室是公司安委会下设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工作对安委会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局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委会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和各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的具体工作,指导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提高业务水平。4、编制安全工作计划、汇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汇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会同公司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职工转岗、新上
2、岗、实习、代培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领证工作。6、根据上级或安委会决定,组织各种安全督查或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整改,做到“任务、责任、时间”三落实。7、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或部门防火制度的建立及责任制落实。8、负责监督审查公司和生产部对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三防(防洪、防汛、防中暑)等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9、负责安全、职业卫生健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建档和管理。1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并对高空、高温、粉尘、噪声岗位工人按期进行体检;对患有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的职工建议调换工作。11、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职业病、职业中毒、火灾等事故的调查研究,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有功人员提出奖励建议,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跟踪验证。12、负责审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计划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安全“三同时”的落实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