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公司节约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国资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水、电、压缩空气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公司及政府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按照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1.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
2、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2.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3节能办公室组长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4.各单位主要分工如下:(1)节能办公室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各单位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的制订、实施;并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2)节能办公室负责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审计工作,建立问责制度;(3)节能办公室负责能源
3、报表的核算及定期能源网络监测的填报;(4)各单位设定兼职或专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履行如下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负责检查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4、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第二章 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一条各单位应将节能减排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中心年度计划;应将节能减排贯穿在企业改革、结构优化调整、技术创新、加强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第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体系。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单位内部节能减排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和目标实施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5、考核结果应作为相关负责人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公司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进展。第五条各单位定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实现企业设备和工艺的现代化、规模化,全面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第三章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第一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应夯实节能减排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定期汇总、定期分析。第二条各单位应确保节
6、能减排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第四章 节能减排考核、监督与奖惩第一条公司所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确定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并将此目标作为经济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中。第二条各单位对节能减排工作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送至节能办公室,由节能办公室汇总报送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三条各单位年度、月度节能减排考核的主要内容有: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分解与责任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节能基础工作等。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公司所有。第二条本办法的附件有:附件一燃料管理制度附件二用能管理制度附件三计量、统计管理制度附件四能耗定额管理附件五关于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第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