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科(区、队)及时传达贯彻并认真执行。二、认真抓好本科(区、队)党员干部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争做矿山安全工作的标兵。三、协助科(区、队)长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多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四、突出安全生产的地位,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主动参加科(区、队)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科(区、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2、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五、支持科(区、队)长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落实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配合有关部门(科室)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六、深入现场检查科(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作业规程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助科(区、队)长抓好本单位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发生工伤或生产事故时,配合科(区、队)长组织抢救,并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七、对上级违反安全生产的指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对本单位违纪、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八、在科(区、队)长休假期间,行使科(区、队)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