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1.目的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3.职责3.1 安环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3.2 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4.工作程序4.1 带班安排4.1.1 厂级领导带班安排厂级领导按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部长、销售部长、财务部长、机动部部长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厂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并报安环部。4.1.2 车间级
2、领导带班安排车间级领导按主任、技术员、工段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各单位应在每月 28 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报安技部门。4.2 带班职责4.2.1 厂级领导带班职责4.2.1.1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1.2 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4.2.1.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2.1.4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4.2.1.5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4.2 车间领导带班职责4.2.1 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2 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4.2.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
4、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4.2.4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4.2.5 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3 带班要求4.3.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
5、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4.3.2 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5 考核:5.1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5.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5.1.2 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5.1.3 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5.1.4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5.2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5.2.1 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 30 元;5.2.2 安全带班领导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 20元;5.2.3 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5.2.4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 50 元。5.2.5 未认真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