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生产制度为了加强电工安全生产,确保电工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服装整齐,袖口扎紧,头带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带干燥线手套,方能作业。二、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戴金属丝眼镜,不准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三、工作前,负责人应检查保安工具,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线、绝缘鞋是否良好齐全,检查蹬杆工具踩板,安全带是否完好,确保良好无缺,方可蹬杆作业。四、新购的器材要作好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五、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时必须同时辅以辅助安全用具”,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作充气试验,发现漏气应严禁使用。六、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责任制及操作规程,违反以上责任制,要追究电工人员的责任,并对违反电工人员罚款100 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