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领导值班制度1、调度值班每天必须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担任主值班,并按值班排列表顺序进行 24 小时调度值班。2、负责全矿 24 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情况。3、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瞎指挥、乱调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4、负责在次日 7:00 时的矿碰头会,通报前一天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汇报前一天碰头会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在会议结束时,应与当日调度值班领导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5、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同级别的领导替岗。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6、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组织、分析、处理当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7、坚持定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汇报,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差错。8、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协助矿值班领导组织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