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该制度明确了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并逐级评估上报。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工治理。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并形成报告,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以及监控措施的可行性。重大事故隐患需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监测检查要求、潜在危害及防范控制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及演练、控制程序及责任分工等。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并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验收。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治理项目需编制治理方案,严格控制投资,做到专款专用,并按规定执行安全和消防管理。对需要立项投资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评估报告应包括事故隐患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或效果要求、治理建议及资金估算等。项目完成后,项目部门应及时申请审查验收,确保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安全领导小组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监督,主要内容包括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的落实、治理进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情况。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和复杂生产流程的企业。该制度不仅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还为各级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报告和治理事故隐患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适用于化工、建筑、制造、矿山等行业,以及任何存在潜在事故隐患的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