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各方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地进行,保证工程施工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凡在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与我公司安全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施工方、业主单位在施工作业当中的安全责任。第二条、施工单位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制定出明确的安全措施及防护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交工程部备案。第三条、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施工安全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2、施工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方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在现场工作不得喝酒,不得在现
2、场打闹,防止事故发生。4、进入施工现场要密切注意四周环境,防止碰伤、撞伤、砸伤。5、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危险要害部位要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责任人职责牌,不准随意乱动。6、进入规定的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空作业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必须加设防护网、防护栏杆,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载人升高作业和施工人员高低空交叉作业。7、电器设备要挂牌,电源、电线、电器设备接地要良好或安装保护装置,严禁电线超负荷使用,防止电伤害。8、在现场工作过程中,不得从高处跳落,不得从高处抛东西、扔杂物,防止摔伤及伤人。9、现场设备、工具、材料及物料要轻抬轻放,放置整齐有序防止损坏,存放要有专人负责,防止偷盗,物料堆放之间要有安
3、全通道并配有消防设备。10、消防设备要摆放在明显位置,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消防工具及设备不能作为它用。1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体装置,严格按照安全距离之规定(间距不少于 5m),进行操作。12、设备运转严禁泄漏,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设备、安全事故出现。13、严禁任何非生产用火种、火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禁火区,防爆区,禁火区、防爆区内禁止随意搭建临时性席棚、木房,不准堆放杂草、植物杆、叶等易燃物,严禁焚烧杂物,严禁一切带静电物进入泄漏区。14、施工动火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禁止私自动火。15、检修、抢修和带气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操作,设备抢修、维修必须二人以上
4、才能进行。16、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起动的制动装置、起重吊装机具和索具必要安全措施进行详细的检查,并严格执行起重吊装规定。17、建筑施工使用的脚手架和搭设的脚手架应达到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安全条件。18、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明劳动纪律,按照施工程序规定工作,以施工单位的工作时间作为作息时间,施工未停止,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19、建立健全防范体系和安全台帐,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加以解决,制定事故抢险预案。第四条处罚规定:违反 15 项者,罚款 10100 元;611 项者,罚款 100500 元;1219 项者;罚款 5002000 元第五条以上条款未涉及之事项,遵循华丰焦化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以上条款由工程部监督落实,考核、处罚权限由工程部、安环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第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