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80 CCS C 60 WS 中中 华华 人人 民民 共共 和和 国国 卫卫 生生 行行 业业 标标 准准 WS/T 8272023 代替 GBZ 1132006,GBZ/T 2712016,GBZ/T 2792017 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 Generic standard in hygiene preparation and response for nuclear and radiological emergency 2023-08-28 发布 2024-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布 WS/T 8272023 I 目 次 前 言.
2、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4 5 应急准备.4 6 控制公众受照的应急行动水平与响应行动.4 7 控制应急工作人员受照的指导值.5 8 核与放射应急中的医学响应行动.5 9 核与放射应急中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原则.6 10 操作准则.6 附录 A(规范性)应急准备类别.7 附录 B(资料性)应急响应行动的主要措施.8 附录 C(资料性)应急照射情况下的剂量学量.10 附录 D(规范性)减少确定性效应的一般准则.12 附录 E(规范性)降低随机性效应风险的一般准则.13 附录 F(规范性)适用于食品、牛奶和饮用水等的一般准则.14 附录 G(规范性)
3、适用于车辆和设备等的一般准则.15 附录 H(资料性)适用于国际贸易食品等的一般准则.16 附录 I(资料性)应急工作人员的受照指导值.17 附录 J(资料性)制定操作准则的依据.18 附录 K(规范性)现场测量的操作干预水平预置值.19 附录 L(规范性)实验室样品分析和甲状腺监测的操作干预水平预置值.24 参考文献.33 WS/T 8272023 II 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代替 GBZ 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T 2712016核或辐射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准则 和 GBZ/T 2792017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导则。与 GBZ 1132006
4、、GBZ/T 2712016 和 GBZ/T 279201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b)增加了术语“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距离、操作干预水平、预期剂量、已受剂量、现存照射情况和操作准则”(见 3.6、3.9、3.13、3.14、3.15、3.17 和 3.18);c)删除了“应急响应准则体系”(见 GBZ/T 2712016 的第 4 章);d)增加了按照应急准备类别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应急响应行动的主要措施(见第 4 章);e)删除了事故干预的决策与干预水平(见 GBZ 1132006 的第 5 章);f)增加了“应急准备”(
5、见第 5 章)和“控制公众受照的应急行动水平与响应行动”(见第 6章);g)增加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监控、评价和记录。应急响应结束时,应向有关工作人员通告他们所接受的剂量和可能带来的健康危险。”的内容(见第 7章);h)删除了事故的评价和监测、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导则(见GBZ 1132006的第7章,GBZ/T 2792017 的第 4 章);i)增加了“核与放射应急中的医学响应行动”(见第 8 章);j)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应急准备类别”(见附录 A);k)删除了规范性附录“应急照射情况下的通用优化干预水平与行动水平”(见 GBZ 1132006的附录 C)
6、;l)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减少确定性效应的一般准则”(见附录 D);m)删除了规范性附录“任何情况下预期均应进行干预的剂量水平”(见 GBZ 1132006 的附录 D);n)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降低随机性效应风险的一般准则”(见附录 E);o)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适用于食品、牛奶和饮用水等的一般准则”(见附录 F);p)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适用于车辆和设备等的一般准则”(见附录 G);q)删除了规范性附录“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见 GBZ 1132006 的附录 G);r)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现场测量的操作干预水平预置值”(见附录 K);s)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实验室样品分析和甲状腺监测的操作干预水平预置值”(见附录 L)。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核工业四一七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强、姜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