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7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一、报告开篇和事故性质认定(一)报告开篇2023 年 7 月 3 日凌晨 3 时 50 分许,在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民营企业创业园区的松原市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破碎机在正常作业时,因破碎机转子被金属轻料卡住后停止运转,工人王某某和张某某在清理转子内卡住的金属轻料过程中,转子突然启动转动,导致王某某和张某某被破碎机转子绞伤,王某某头部部分组织缺失当场死亡,张某某左手及右腿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 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汇报。区党工委、
2、管委会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管委会分管领导相继对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开展医疗救治,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区党工委、管委会上报了关于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7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请示。2023 年 7 月 3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关于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7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3、调查组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7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机关纪委、商务局、公安分局、总工会、应急管理局为成员,同时聘请 1 名安全生产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二)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7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机械伤害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松原市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
4、18 年 12月 26 日,属于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民营企业创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于某某,注册资金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服务和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废钢破碎、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 91220701MA170KR52R,有效期为长期,发证机关为松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份整体转让给经营者朱某,至今该公司法人未变更为朱某,朱某为该公司实际所有人和经营者。(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松原市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制定破碎机操作规程;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
5、演练。(三)事故发生经过2023 年 7 月 2 日,松原市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通知生产车间工人张某某、王某某、孔某某当日晚间可生产作业。晚上 9 时许,张某某负责车间二层控制间内控制破碎机运行、王某某负责车间一层破碎机旁清理杂物、孔某某负责驾驶钩机在车间外运送金属轻料倒在破碎机传送带进口上,3 人按分工开始生产作业。次日凌晨3 时 50 分许,破碎机转子出现卡顿停止运转,张某某将控制台上破碎机转子机盖控制键按下,转子机盖自动开启,王某某在破碎机旁将转子机盖保险插上(防止机盖关闭)后,张某某又将破碎机停止键按下,之后从二层来到一层破碎机旁,王某某和张某某登上破碎机,进入到破碎机转
6、子机盖内,二人对向站在转子旁的筛底上开始徒手清理转子内卡住的金属轻料。在清理过程中,转子突然开始转动,二人见状立即向机盖外跑,张某某跑出了机盖内,王某某被转子绞入,张某某跑到车间外将车间配电间的电源总闸关闭,因其左手和右腿被转子绞伤,张某某喊孔某某去破碎机找王某某,当孔某某来到破碎机传送带出口处时,发现王某某蜷缩在破碎机传送带出口上面,立即打电话向朱某报告,朱某来到公司进入车间后,让工人将张某某送医院医治,同孔某某一起将王某某从破碎机传送带出口上抬下,见王某某头部部分组织缺失后,立即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和 120 急救电话。110 公安民警和 120 急救人员随后到达现场,经 120 急救人员确认,王某某已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110 公安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四)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街民营企业创业园区的松原市金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破碎机在车间内东侧,属于停止状态,机盖完全开启,可见机盖内转子,死者王某某平躺在破碎机传送带出口一侧的地面上。图 1 生产车间图 2 破碎机所在位置图 3 破碎机转子机盖及机盖内转子图 4破碎机传送带出口(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