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开发区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112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1 月 26 日 22 时 20 分左右,位于昆山开发区三巷路 408 号的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名作业人员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昆山开发区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112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昆山开发区安环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组员为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昆山开发区相关人员,并邀请昆山市人民检察
2、院派员参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法定代表人:松本某,松本某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大石某某负责。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精铸毛坯件、汽车模具、汽车零配件、机车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叉车及叉车零配件限分公司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设有安
3、全生产专职管理安卫环部,共有专职安全员 7 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通过安全培训。(二)事故发生设备情况事故设备为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201 工厂 CK5线解箱工程,解箱工程控制柜设有急停按钮。解箱工程内部设有栅栏、安全门,安全门上设有电磁锁,与设备联锁,安全门一旦打开,设备无法运行。解箱工程内部南侧通道靠近入口处有一扇门,平时使用塑料扎带绑扎关闭。现场查看发现固定用的塑料扎带已经断开,门处于打开状态。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20 年 11 月 26 日晚 21 时,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夜班正常生产,201 工厂 CK5 夜班不进行生产,但产线正常运行,夜班保全人员
4、王某某、刘某某按照白班组长的安排去 CK9 线进行保全作业。至 22 时 19 分,CK5 线造型班长郭某某发现产线异常,随即进行了保全呼叫。刘某某从 CK9 线回保全场取工具时,发现 CK5 线的保全呼叫,未进行汇报便立即赶到 CK5 线进行处理。在没有实行停机上锁的情况下,从 CK5 解箱工程内南侧过道没有设置安全联锁装置的门进入 CK5 解箱工程设备内保,处理过程中被突然运行的往复装置撞击,挤压在往复装置与台车之间。22 时 22 分左右,王某某接到了刘某某的电话,但是没有听到刘某某讲话,赶到 CK5 查看时,发现刘某某被设备挤压在解箱工程内。事故发生后,王某某、戴某某等将刘某某从解箱工
5、程内救出,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刘某某已经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中死亡人员情况刘某某,男,甘肃天水人。(二)直接经济损失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 140 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保全人员刘某某在进行设备维修的时候,违章作业,在没有关停设备、上锁的情况下,绕过了安全联锁装置,进入到 CK5 解箱工程设备内部进行异常处理,被挤压死亡。(二)间接原因1.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CK5 解箱工程安全联锁装置存在缺陷,南侧通道门未封闭或者安装联锁装置。事故隐患整改不彻
6、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消除作业人员从南侧通道门出入的事故隐患。2.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松本某,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3.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大石某某,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4.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安卫环部部长王某某、制造部部长野田某、安全课课长崔某某,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消除 CK5 解箱工程安全联锁存在的事故隐患。5.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保全室室长赵某、保全 1课课长许某某,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消除 CK5 解箱工程安全联锁存在的事故隐患。6.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保全 1 课工长戴某某、保全 1 课代理班长王某某,未能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昆山开发区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1126”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监管履职情况(一)昆山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由昆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监督检查,年度内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 2 次(含复查),至事故发生时,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