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沥镇 2021 年“5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左右,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混凝反应池、沉淀平流池、过滤池建设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现场,一名从业人员在高处安装马道,进行焊接作业时坠落,送往横沥医院进行抢救,于当日 17 时 00 分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21 年 5 月 25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横沥镇党委副书记、镇安委会副主任为组长,横沥镇应急管理分局、横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横沥镇党政综合办、横沥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横沥镇
2、公安分局、横沥镇司法分局、横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横沥镇纪检监察办、横沥镇总工会有关人员参加的横沥镇“5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涉事工程的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混凝反应池、沉淀平流
3、池、过滤池建设钢结构工程项目。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7282.32 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网架结构,建筑高度 11 米。该工程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广东一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 8593590 元。工程合同工期是 119 天,拟从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竣工,由于地下多种管线探测存在不明确因素、图纸变更和天气影响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96%。2、施工承包合同。2020 年 6 月 25 日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与广东一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
4、混凝反应池、沉淀平流池、过滤池建设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程编号:HLAHLA2000134;合同编号:HL-2020-06-01),工程承包范围: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混凝反应池、沉淀平流池、过滤池建设钢结构工程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筑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油漆工程等;2、安装工程:含生活排水、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等。工程于2020 年 7 月 1 日开工。3、施工监理合同。2020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与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
5、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混凝反应池、沉淀平流池、过滤池建设钢结构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建东合同字(202015)(二)事故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1、东莞市横沥镇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横沥自来水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281837367J,类型:集体所有制,住所:东莞市横沥镇东环路 1 号,法定代表人:李镇明,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成立日期:1994 年 04 月 21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零售水暖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广东一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
6、900581382309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 6 号 2 栋 815 室,法定代表人:陈永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成立日期:2011 年 08 月 23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房屋拆迁工程(不含爆破),钢结构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44185092,有效期: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22年 12 月 5 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持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