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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江湾新城“2019·4·5”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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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明发江湾新城“201945”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5 日,位于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由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七地块六标段 11#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现场人员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乌江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县政府“4.5”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县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综合分析

2、,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情况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2009 年 04 月 23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材

3、料销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模板租赁;建筑脚手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D134*,有效期至 2021 年 06 月 01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皖)JZ 安许证字【2004】004*,有效期:2016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明发江湾新城七号地块(六标段 1#、10#、11#楼)于 2018 年 06 月 12 日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340523170*,为合法项目。二、事故发生经

4、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经过(一)事故经过2019 年 4 月 5 日上午,水电班组三名工人(李健、徐委、徐业舰)和木工班组三名工人(储郑江、李鑫明、胡心海)进入明发江湾新城七号地块六标段工地作业。李健、徐委、徐业舰三人用推车把水电材料运送到 11 号楼前,徐业舰、李健 2 名工人将 PVC 管和镀锌管放在吊篮上并用细钢丝进行捆绑固定,待 PVC 管和镀锌管捆绑结束后,徐委用对讲机指挥塔吊司机潘奇林吊运作业。8 时 30 分左右,11 号楼塔吊在吊运水电班组PVC 管和镀锌管及其附属配件材料过程中,吊运的 PVC 管和镀锌管在吊运距离地面约 25 层楼高的高度时,开始向地面滑落。在管子坠落至

5、地面后,其中一捆 PVC 管侧压在现场木工胡心海的脖子,致使胡心海嘴角发青、口水外流并出现无意识昏迷状态,后将胡心海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因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 10 时死亡。(二)救援情况(二)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展开施救,并拨打“120”、“110”电话。后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因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 10 时由医院宣告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死亡人员情况(一)死亡人员情况胡心海,男,39 岁,汉族,身份证号码:34082819*,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50 万

6、元。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一)事故直接原因塔吊司机潘奇林在无信号司索工情况下,违规作业;水电班组徐委节假日擅自指挥塔吊作业,PVC 管和镀锌管在吊运过程中发生滑落,在管子坠落至地面过程中,造成现场木工胡心海的肩膀、脖子后面位置被 1 捆 PVC 管压着,并出现无意识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事故重要原因(二)事故重要原因水电班组带班负责人陈伏银未带班作业,未对工人进行班前教育,擅自指挥工人节作业,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水电班组施工负责人朱孝江未带班作业,未对工人进行班前教育,擅自指挥工人作业,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三)事故间接原因(三)事故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及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巡查、排查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节假日停工期间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工人违规作业,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监理单位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责任履职不到位,擅自脱岗,对该塔吊在无信号司索工的情况下作业,未能及时有效制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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