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关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制定项目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二、考核对象: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消防保卫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三、考核办法:1、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考核评分表)。实得分80及其以上者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
2、,70分以下为不合格。2、考核时间: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3、实行逐级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四、奖惩办法:1、对实得80分及其以上优良标准者,给予1002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2、对实得分为70分以下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五、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用表如下: 项目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姓名 职务 考 核 结 果 奖惩备注填表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