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8.20”高处坠落事故(非责任)调查报告2020 年 8 月 20 日 6 时许,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能源部发电厂白灰窑余热炉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昆区公安分局、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昆区总工会组成的“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8.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三名技术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
2、查取证、技术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一、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1、事故单位名称: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企业法人代表:刘金栋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74010864XD4、企业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5、注 册 资 金:人民币陆亿元6、企 业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卜尔汉图镇金属深加工园区7、营 业 期 限:2002 年 06 月 20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9日8、经 营 范 围:详见营业执照二、事故发生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3、 6 时许三、事 故 性 质:意外(非责任)四、事 故 类 别:高处坠落五、事故伤亡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龄籍贯王天成男251 年昆区阿尔丁大街十一号街坊西广场委 24 栋 1号工种伤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身份证号码巡检工死亡预计 150 万元150202*4215六、事故单位概况: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20 日,是经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批准成立的钢铁联合企业。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注册资金陆亿元人民币整,公司位于包头市昆区哈业脑包乡,110 国道 689km 处路南,占地 512100m2。公司下设炼钢厂、炼
4、铁厂、烧结厂、制氧厂,是综合炼钢、炼铁、烧结、连铸、制氧于一体的钢铁联合生产线,钢材年产规模达 120 万吨。主要生产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钢坯,目前,主要产品为 Q235和 B335 钢坯。公司主要职能部门包括生产设备部、安全部、环保部、财务部、供应销售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质检部、基建工程部、综合部、保卫部、物流中心等,现有员工约 1100 人。七、事故经过、现场救援情况:2020 年 8 月 20 日 5 时 50 分左右,王天成对余热锅炉进行当班最后一次巡检作业,通过视频监控显示,王天成从南侧走梯上到顶部汽包间巡检完成后,在汽包间门外走梯回转台处停留一会后,再次转身进入汽包间内
5、,王天成进入汽包间后又反复在走梯回转台与汽包间往返多次,王天成最后一次出来后,面部朝北在走梯回转台进行了短暂停留后,开始下楼梯,向下走了一步,转身面部朝北双手扶在北侧栏杆上,身体前倾,腿部略有弯曲,然后在走梯回转台处坠落。白灰窑岗位工顾海生发现王天成趴在地上后,立即跑进监控室通知和王天成同一班组的韩乐,顾海生和韩乐马上又跑到现场,看到王天成头朝东脚朝西趴在地上,头部出血,韩乐立即向值长张守彬汇报情况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经到场的急救医务人员经确认王天成已经死亡。八、事故原因:事故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询问,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认定:王天成在完成点检工作后下楼梯时意外从楼梯护栏向外坠落到地面死亡。九、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对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后认定: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8.20”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非责任意外事故。十、防范措施: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及日常管理,尤其要关注职工岗前的行为状态,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