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10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左右,位于宝山区罗店镇潘泾路2666 号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2#库区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 1 名工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宝山区总工会、宝山区公安分局、罗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现将事故调查、分析等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上海济
2、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5 日;公司住所:宝山区潘泾路 2666 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黄文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94205499G;证照编号:1300000020220728034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销售;钢材储存、装卸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货运代理;普通货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宝字(2012)第 010432 号。公司注册于宝山区罗店工业园区内,公司占地面积 3.73 万平方米,
3、仓储面积3.1 万平方米(其中室内仓储 1.8 万平方米)。内仓库房约长200m*宽 30m*高 20m,钢结构框架彩钢瓦顶,分别设置 1#、2#、3#、4#库房。主要从事钢板精密剪切加工、仓储、配送、运输服务于一体的钢材加工企业,是本钢集团下属合资企业,是该集团在华东地区钢材物流加工基地。(二)事发场地及起重机设备情况(二)事发场地及起重机设备情况事故发生在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2#库房内。该库房设置有酸洗车间、成品库房。车间内有纵剪设备生产线和横切生产设备生产线并配置三台起重机设备(简称行车),其中 3#起重机为事故发生设备。该行车为桥式起重机,设备型号规格 QD20.0t-25.
4、5mA5,设备代码 41103101132011050058,上海悠发起重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购买投入使用。该行车设备配置有地面手动操作遥控器,遥控器键盘设置有起、停、上、下,东、南、西、北 8 只按钮,可载重负荷 20 吨。该设备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并经上海市宝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定期检验合格。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22 年 10 月 29 日,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酸洗车间陈某某班组白班(工作时间早晨 8:00 至晚上 8:00),操作横切生产线设备。操作分工:陈某某主操负责加工材料上机、设备开
5、机、协助打包;戈某某副操负责排刀、协助打包;李某某打包工负责打包、成品吊运入库。事发当日因设备故障没有开机,根据车间主任王某某安排陈某某、戈某某配合机修工姚某进行设备维修;李某某成品库整理钢板堆垛。事发当日,李某某在成品库区地面使用遥控器操作 3 号行车设备,将横切设备生产线打包出料附近的钢板移走,给后续出料的钢板腾挪位置。大约 10 时许,李某某将出料处附近两包钢板捆绑挂钩后由西向东移位,第一次落位时发现堆放不平,走进两堆钢板的中间部位查看后重新起吊落位时,钢板发生侧滑将其挤压在夹缝中。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组织施救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120 到场后,经医生现场检查,确认李某某已死亡
6、。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李某某,男,系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打包工人。(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45 万元。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事故发生在宝山区潘泾路 2666 号上海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2#库内。2022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 时许,工人李某某在 2#库地面手动操作行车整理钢板堆垛过程中,起吊的钢板包挤压其腹部造成死亡。事发现场有一台载荷为 20 吨的桥式起重机设备,库区堆放有大量钢板和钢卷,事发部位两钢板堆垛间距约 50 公分,事发钢板包由链条捆绑吊挂在行车吊钩下(钢板规格:2.75mmx1250mmx1500mm,共 240 张,油纸包裹、打钢带,重约 9 吨),钢板包、链条完好无损。准备落位的钢板堆垛上有 4 块大小不一的三角垫木。事发现场有李某某使用过的手套、安全帽、行车遥控器等。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 SourceURL:file:/data/home/YJJ/小陆工作表/2 处罚政务公开/2023/事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