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长市鑫晶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5.10”起重伤害瞒报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13 日,天长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称:2022 年 5 月 10 日 12 时左右,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滁州高新区管委会)辖区内的天长市鑫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亡人事故。经天长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派员核查,情况基本属实,这起事故共导致 1 人死亡,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第 18 条、19 条规定,天长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滁州高新区天长管委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天长市鑫晶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5.10”亡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应急处置评估组。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形成了天长市鑫晶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5.10”起重伤害瞒报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
3、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天长市鑫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晶公司),注册地址: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纬一路北经五路东侧,生产经营地址:天长市永丰镇 S204 与新河北路交叉路口(如图 1),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2WEMKW5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辛德元,总经理:魏永贵,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和销售等,主要生产工艺:铜杆连铸连轧(涉及金属冶炼),公司现有员工30 多人,设有办公室、生产部、采销部和财务部等部门。经调查,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审查矿源公司的特种设备维修资质和维修人员的登高作业资格,也未对外委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二)外委方基本情况(二)外委方基本情况天长市矿源起重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源公司),注册地址:天长市南河新村 13#楼 105 室,生产经营地址: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经二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328083436U,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3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麻某某,注册资本:100 万元整。经营范围:起重机及配件的销售等。经调
5、查,该公司为起重机贸易公司,未取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特种设备维修资质,且未建立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无登高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登高维修作业。图 2-1 现场位置图图 2-2 现场位置图(四)外委情况(四)外委情况2022 年 5 月,鑫晶公司委托矿源公司进行起重机维修工作,鑫晶公司未进行登高危险作业审批,未进行特种设备维修资质审查,未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五)死亡人员情况:(五)死亡人员情况:郭某某,男,汉族,1968 年 7 月 7日出生,身份证号:41072819xxxxx2290,户籍所在
6、地:河南省长垣市魏庄办事处。矿源公司维修工,事故发生时从事起重机械维修工作。(六)涉事车辆情况(六)涉事车辆情况2020 年 4 月,矿源公司购置并过户一辆二手货车。车辆所有人:矿源公司,车牌号码:皖 MAX038,车辆类型:轻型栏板货车,使用性质:营转非,品牌型号:福田牌 BJ1030V4JV2-BH,车辆识别代号:LVAV2JVB1JE116562,发动机号码:J011101,核定载人数:2 人,总质量:2795kg,整备质量:1210kg,核定载质量:1455kg,强制报废期止:2034 年 4 月 28 日。(七)涉事液压升降车情况(七)涉事液压升降车情况2020 年 5 月,矿源公司从河南省乐高升降机械有限公司购入液压升降平台,型号:SJG,额定荷载:1000kg,升降距离:8m,平台面积:1.78m*1.29m,出厂编号 20200504,出厂日期:2020 年 5 月。2020 年 5 月,矿源公司在河南将液压升降平台安装在皖 MAX038 汽车上。(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核查情况(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核查情况2022 年 6 月 1 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