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33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3 月 31 日 8 时 10 分左右,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0 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方正批示要求深入调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34 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政办200785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
2、件规定,4 月 6 日,池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池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33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池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任组长,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并选派了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先后调阅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
3、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经调查认定,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331”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安徽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诺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法定代表人夏*林,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 39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4、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现有职工 42 人,设有技术部、生产部和管理部。其中生产部有 5 个班组,分别为采购组、容器组、撬块组、装配
5、组、安全科。夏*林为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曹*东为生产副总,分管安全生产;戴*元为安全管理人员。(二)项目许可情况。(二)项目许可情况。1.2021 年 4 月 6 日,宝诺公司年产 2000 台压缩空气分离装置设备项目1在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局备案,建设性质为新建(备案号:池开管经202124 号,项目代码:2013-341761-04-01-552562)。2.2021 年 8 月 9 日,宝诺公司取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TS2234128-2025),获准从事以下特种设备的生产活动: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6、,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许可有效期至 2025 年 8 月 8 日。3.2022 年 3 月 4 日宝诺公司年产 2000 台压缩空气分离装置设备项目安全设施通过验收,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为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352007614,资质等级:机械行业(机械加工)专业乙级);施工单位为山东岳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证件代码:TS2437186-2024)。(三)现场勘查情况(三)现场勘查情况1.1.该厂房共分三列,事故发生在第一列,见图该厂房共分三列,事故发生在第一列,见图 1 1。图 1事故现场平面图2.断裂的筒节钢板厚度 0.14 米,高 1.8 米,开口 1.1-1.14 米,开口面上有八个焊点(自上而下分别是 0、5-13、35-42、69-73、100-103、130-134、153-157、175-180cm),见图2-1 至 2-3。图2-1 筒节厚度测量图2-2 筒节高度测量图2-3 筒节断开后情况3.3.该企业生产区有二台起重行车,起吊时使用西侧南一行该企业生产区有二台起重行车,起吊时使用西侧南一行车,型号为车,型号为 LDLD 型电动单梁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