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鹏山河筑工程“2021.5.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20 日 15 时左右,金鹏山河筑(琅琊玖玖广场)工程施工工地发生 1 起起重伤害事故,致 1 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规定,琅琊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王光之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交局等相关单位人员任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委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
2、、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核实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形成本报告。具体情况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金鹏山河筑(琅琊玖玖广场)项目 22#、26#总承包工程,位于滁州市扬子路与关山二路交叉口东北侧,建筑面积 1.058万平方米,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参与该项目建设。其中,勘察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昇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 年 4 月 30 日,该工程开工建设,施工许可
3、证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办理完成。(二)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个人概况(二)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个人概况1.建设单位滁州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2UKAB710,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滁河支路 8 号,法定代表人:陈某兵,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司派驻本项目现场负责人:温某明。经调查:该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对承包方未认真履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职
4、责。2.施工单位安徽昇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7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085239570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龙蟠大道 9 号 1-1,法定代表人:陈某兵,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多项资质,证书编号:D334219922,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皖)JZ 安许证字2020017891-2-1,有效期至 2023 年 4 月 13
5、 日。安徽昇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滁州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1746.39 万元,合同工期: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2023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成立了安徽昇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鹏山河筑 22#、26#(玖玖广场)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徐某飞,证书编号:皖 132171703866,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30日。安全员为操某龙,证书编号:皖建安 C(2017)0089121,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1 日。经调查: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齐全。设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安全
6、管理人员。开展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但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情况;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擅自施工;对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了安全培训,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不健全。3.监理单位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2 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13957195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雨路 5 号建设大厦,法定代表人:李某富,注册资本:柒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E134002978-4/4,有效期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滁州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约酬金壹佰贰拾万元,监理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年 7 月 18 日,该公司成立了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鹏山河筑(玖玖广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