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山新能源基地项目二标段土建工程“12.2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左右,位于慈城镇金山新能源基地项目二标段土建工程(以下简称金山项目二标段)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80 万元。2020 年 1 月 1 日,区应急管理局接慈城镇事故报告后,会同区住建局、慈城镇等相关部门赴现场核实勘验。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310 号)等规定,经江北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 年 1月 3 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监察委、
2、公安江北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住建局、慈城镇派员参加的金山新能源基地项目二标段土建工程“12.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依法开展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金山新能源基地项目二标段土建工程位于江北区慈城镇下杨家,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北区发
3、改备2017114 号;工程内容:车间一、二、三、四等土建施工;工程造价:贰仟万元整,合同工期:2018 年 05 月 15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5 日;发包人(建设方):宁波金山双鹿电池有限公司,承包人(施工方):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设集团),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相关合同签订情况(二)相关合同签订情况2018 年 5 月 10 日,宁波金山双鹿电池有限公司与宁波建设集团签订金山新能源基地项目二标段土建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2安全生产合同”,报江北区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205201805140101。2018 年 8
4、月 18 日,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以下简称第八分公司)与金山新能源基地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2018 年 12月 29 日,宁波建设集团与第八分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金山项目二标段安全管理责任,由第八分公司管理该建设项目,具体工程管理实施由项目部负责。2018 年 12 月,宁波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即第八分公司)与宁波和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劳务)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分包范围和内容为金山项目二标段外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等架子工作作业的一切相关工作;约定工期自 2018 年 12 月 30 日开工至 2019 年
5、12月 29 日完工。(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 202 号,法定代表人:陈继东,注册资本:三亿零肆佰零壹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成立日期:1982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期限:1982 年 12 月 31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工业、民用建筑施工承包,设备安装,水电卫暖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室内外装饰装潢;升降机的制造等等。该公司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33034865,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建筑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
6、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宁波和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 8 号 033 幢 11-5,法定代表人:赵勇;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28 日;营业期限:2010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7 日;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等等。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投资或控股);住所:宁波市鄞州百丈东路 648 弄 6 号;法定代表人:邵昌成;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营业期限:1993 年09 月 15 日至 2061 年 12 月 31 日;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监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程监理等等;业务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和报告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左右,和泰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