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6 月 5 日凌晨 1 时左右,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装卸区的一辆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468 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切实查明原因,严肃追责,从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712 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2、,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等法规规定,省政府于 6 月 6 日批准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的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和临沂市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责任追究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化工安全、设计、生产、自控仪表等专业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鉴定试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1.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6 日,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团林镇化工一路东首,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东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卫,注册资金 500 万元,2012 年 7 月 2 日取得临沂市运输管
4、理处颁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临字 371301290279 号),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3 类),2013 年 7 月 26 日、2016 年 6 月 29 日换发,有效期至 2020 年 7月 2 日。该公司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20 辆。自 2013 年起,该公司先后将河南省清丰县安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 40 辆河南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履行实际管理职责;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的各有关岗位人员均按照岗位职责参与到对河南籍车辆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河南籍车辆的经营管理、调度调配、维修保养等事项。该公司实际管理的 40 辆河南籍车辆除每年回河南省
5、清丰县进行车辆年检和办理相关手续外,生产经营活动起讫点主要是在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围绕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展运输配送服务,不面向社会经营。事发时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共有 128 名驾驶员和押运员,其中包括肇事车辆驾驶员唐某峰和押运员陈某海,上述人员的招聘录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人员保险、岗位管理、考核奖惩等事项都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因该公司管理的车辆既有河南籍牌照的又有山东籍牌照的,具体根据业务经营和运输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驾驶员和押运员,其中,唐某峰在 2017 年春节前驾驶该公司山东籍车辆,春节后驾驶河南籍车辆。2.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 年6 月,位于临沂市
6、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东区(团林镇埃沟一村),公司西墙外为项目预留空地,被用作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临时停车场。法定代表人马某卫,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现有员工176人,主要产品包括丙烷、异丁烷、精制液化气、戊烷油、醚后碳四、异辛烷、硫酸等,于2014 年7 月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4130126 号),有效期至2017年7 月30 日。现有三套主要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分别是:8 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装置(一期项目,投资5 亿元);20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装置(二期项目,投资8.5亿元);4 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三期项目,投资1.5亿元,目前正处于设备调试期)。该公司设有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综合部、财务室等机构;生产技术部下设生产车间、储运部(车间)和质检部,储运部(车间)主要负责储罐区和装卸区的日常管理。储罐区位于厂区西半部,包括液化气球罐18台和丙烷、异丁烷、戊烷卧式罐27台、异辛烷储罐6 台、硫酸储罐4 台,储存能力总计71860立方米。装卸区主要有两处,分别是:东侧液化气装卸区,设有15 个装卸栈台,17组装卸臂,14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