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沙县区县道X7B4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5578 上传时间:2024-01-08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1.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沙县区县道X7B4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沙县区县道X7B4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沙县区县道X7B4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沙县区县道X7B4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沙县区县道X7B4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沙县区县道 X7B4 线“9.4”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9 月 4 日 6 时 30 分许,韩中建驾驶闽 CA1957 号重型厢式货车由沙县后底方向沿县道 X7B4 往沙县城关方向行驶,行驶至县道 X7B4 线 2km+920m 路段处先后与相对方向董伯良驾驶的闽 GZE009 号轻型栏板货车、朱光明驾驶的闽 GSX963 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碰撞,造成 2 人死亡 3 人受伤的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沙县区县道 X7B4 线“9.4”

2、道路运输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指定区应急局副局长王文彬担任组长,成员由区应急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纪委监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调阅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概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闽 CA1957 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石狮市宏森物流有限公司,品牌型号:豪

3、瀚牌 ZZ5185XXYN7113E1,发动机号码:2009*,车辆识别代码:LZZPBCKL1*,检验合格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使用性质为货运,道路运输证号:闽交运管泉字 35058*号,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均投保于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该车附加的超额赔偿保险一千万元,投保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该车核载 18000KG,在事故发生后经过磅称重车货总质量为 10700KG,未超过核定载质量。该车 2022 年共有一条违章记录,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沙县区水东路沙县区明光大桥南端路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

4、100 元,未处理。经查询,事故发生后,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警大队委托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对闽 CA1957 号重型厢式货车事故时的车速进行鉴定,因现场调查获取的检材不足以对事故发生时的车速进行比较准确的量化,速度鉴定未能完成,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向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警大队作出了未能完成速度鉴定事项的说明。2、闽 ZE009 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三明市沙县区丫记通讯器材经营部,品牌型号:解放牌CA1030K3L1RE3-2,发动机号码:WB*,车辆识别代码:LFNA3KB*,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均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5、。该车核定载人:6 人(含驾驶员),实载 4 人。该车 2022 年共有两条违章记录,分别为(1)2022 年 3 月 22日沙县区府前路沙县区彩福珠宝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 100 元,已处理;(2)2022 年 7 月 19日沙县区李纲路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的,罚款100 元,已处理。3、闽 GSX963 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朱光明,品牌型号:宗申牌 ZS200ZH-12C,发动机号码:8M*,车辆识别代码:LZSHDMZM*,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 2022 年无违章记录,(二)驾驶人基本情况(二)驾驶人基本情况1、

6、韩中建,系闽 CA1957 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男,1988 年 1 月 5 日生,身份证号:52212119*,住址:贵州省遵义县*;驾驶证号:52212119*,档案编号:5203*,准驾车型:B2,初次领证日期,2009 年 11 月 18 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号:52212119*,初次领证日期:2011 年 7 月 20 日。该驾驶员 2022 年共一条违章记录,为 2022 年 1 月 1 日晋江市社马路季延灯控路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非现场),罚款 150 元。2、董伯良,系闽 GZE009 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男,1969 年 8 月 16 日生,身份证号:42112319*,住址:湖北省罗田县*;驾驶证号:42112319*,档案编号:4211*,准驾车型:C1E,初次领证日期:2008年 03 月 21 日。未查询到该驾驶人 2022 年有交通违法行为。3、朱光明,系闽 GSX963 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男,1966 年 8 月 24 日生,身份证号:36252519*,住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驾驶证号:36252519*,档案编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车辆伤害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