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0 月 19 日,在江阴港城经济区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开展善后工作,抚慰死者家属,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纪委监委、公安局、总工会、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江阴港务站及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等部门参加的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和调取监控
2、录像多方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与事故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5MA2YKEGF3J,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欧宝贵,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贸盛大厦 1#楼店面 AS01B-2(自贸试验区内),注册资本:陆拾万圆整,成立日期:2017 年 09 月 15 日,营业期限:2017 年 09 月
3、15 日至2047 年 09 月 14 日,经营范围:装卸搬运服务;室内外保洁服务;家政服务;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农业生产用具的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二)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福清市江阴镇,法定代表人:陈剑钟,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28 日,营业期限:2001 年 11 月 28 日至 2051 年 11 月 28 日,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管理、经营福州江阴国际集装箱码头以及
4、上述集装箱码头作业所需的所有辅助设施;为各类船只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以及从事港区内运输,仓储和集装箱修洗;提供信息服务;经营港区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和港区内保税仓储(以上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三)李小林(三)李小林李小林,男,汉族,1974 年生,户籍住址:四川省南充市,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指挥手,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四)蔡远方(四)蔡远方蔡远方,男,汉族,1986 年生,户籍住址:福建省漳浦县,系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岸桥司机,在本起事故相关的 4#岸桥担任操作手。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2019 年 10 月 1
5、9 日 7 时 20 分,在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 680 米处靠泊着“东方祥”轮船,4#岸桥操作手蔡远方正在对其进行卸船作业,从该轮船上吊起集装箱,并与指挥手李小林确认后准备下放集装箱,此时李小林在 4#岸桥外档步行。7 时 21 分,李小林突然穿行至 4#岸桥下第一车道作业区,同时蔡远方正在将吊起的集装箱下放至第一车道;7 时 22 分,李小林步行至下放的集装箱下方,随后被集装箱碰倒、压住;7 时 23 分,王大卫(拖车驾驶员)驾驶的拖车由东向西途径 4#岸桥下方,发现该岸桥集装箱下有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蔡远方,蔡远方收到通知后立即提升集装箱,并将其移动至陆侧过道,并下机查看情
6、况。7 时 29 分,在场工人将事故情况上报值班主管,值班主管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8 时 11 分,120 医护人员现场通过诊断确认李小林死亡。三、事故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福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开展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事故责任,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要求属地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最终死者家属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双方达成谅解。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本起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经济损失 156 万元。五、事故调查组调查的事实(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州新(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关系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关系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甲方)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泽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江阴港区)港口装卸承包合同书,承包范围为:乙方根据甲方生产需要,从事甲方港口船舶集装箱装卸、船舶靠离泊码头的带缆和加水工作(系解缆船舶单证和供水签证工作由甲方负责)、其他辅助性和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