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安县螺阳镇“9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9 月 9 日 7 时 27 分,惠安县螺阳镇鑫源花园城门口路段(S312 线 21KM+950M 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皖 KQ6690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 KKK09 挂车)与无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客 2 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县政府成立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监察委、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总工会、螺阳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提出
2、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阜南县鹿城镇骆寨社区 A 栋108 号 1 楼,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吕龙晶,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阜字 341225211794 号,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仓储保管、装卸搬运、停车服务,汽车维修,汽车销售,物流信息咨询,二手车信息咨询,保险代理服务。公司纳
3、入安徽省“交通安培”系统管理,系统内记录该公司企业管理、学员管理、培训管理等信息,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到该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车辆 GPS 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设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二)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1.1.皖皖 KQ6690KQ6690 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 KKK09KKK09 挂车)及其驾驶员挂车)及其驾驶员(1 1)事故货车由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自卸半挂车两部分组)事故货车由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自卸半挂车两部分组成。成
4、。牵引车牌照皖 KQ6690,行驶证注册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道路运输证号:皖交运管阜字341225246799 号,外轮尺寸 6890*2495*3930mm,整备质量8800kg,准牵引总质量 40000kg;挂车牌照皖 KKK09 挂,行驶证注册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道路运输证号:皖交运管阜字 341225246801 号,外轮尺寸11000*2500*2900mm,整备质量 6200kg,核载质量 33800kg。2019年 1 月 24 日,车辆投保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5、司,保险期间: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4 日。行驶证上登记该货车所有人为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安徽省霍邱县人沈家宏。2019 年 1 月 30 日,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与沈家宏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合同约定沈家宏对车辆享有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公司为车辆办理维护、审验、保险、运管等手续,每年收取服务费 1200 元,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挂靠期间,该车一直在泉州市辖区内从事运输作业。(2)沈家宏,事故货车驾驶员,男,汉族,1977 年 6 月 1日出生,身份证地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水镇李楼村三组,增驾 A2,实习期至 2020 年 4 月 7 日,
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号:342423197706016097,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5 年 3 月 1 日。经鉴定,事故发生时沈家宏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2.无牌二轮电动车及其驾驶员(1)无牌电动二轮车,车辆品牌:雅迪,车架号码:L5XDE1ZB7G6007870,电机号:10ZW6069312YEG014148472V35H570G7L1020000947,车辆所有人:卢惠玲,未投保险。(2)卢惠玲,无牌电动二轮车驾驶员,女,汉族,1980 年 3月 18 日出生,户口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工农村古塘 342 号,准驾车型:无。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卢惠玲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三)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情况(三)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情况1.经委托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对皖 KQ6690 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 KKK09 挂车)进行鉴定(闽方司鉴2019车速鉴字第09004 号),该车事故临发时的行驶速度约为 22km/h,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 13km/h 至 14km/h。2.2.经委托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对无牌二轮电动车进行鉴定经委托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对无牌二